青阳县环保局大力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模式,青阳县环境保护局通过建立环保信用体系,加快了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从而构建了“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多维环境监管模式。
一是统一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照《青阳县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效用。利用政务公开网和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工作,积极上报“红黑名单”信息,增强环保公信力,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对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各有关单位,联合部门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