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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综合整治 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与美好人居环境

发表时间: 2017-06-28 08:24:01 来源: 县文明办

6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视察。县委书记方能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陈学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庆林、王师琴、潘盛,县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参加了上午的现场检查(视察)活动,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交通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美丽办、县行政执法局,蓉城镇、丁桥镇主要负责同志在相关检查(视察)点陪同参加检查(视察)活动。

 

上午,检查(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青朱旅游大道、富阳河黑臭水体污染治理点、蓉城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点、县污水处理厂、蓉城镇合心元桥段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及河长制落实情况点、新河老山治超站、丁桥镇牛山村美丽乡村点、丁桥镇双木榨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点及丁桥镇集镇建设点等。每到一处,检查(视察)组都认真查看了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和乡镇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介绍。

 

检查(视察)组一行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具体表现在全县上下环保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影响环境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环保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等方面,这些成效得益于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扎实工作,得益于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检查(视察)组还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视察中,方能斌指出,要在《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上,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环保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部门协调,把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全县共同参与、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环境保护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要在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上,精准施策,强力推进。在基础设施建设、污水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要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始终,规划上考虑环保要求、建设上符合环保标准、日常运营中落实环保责任,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来抓。要在整治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上,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当前,在青朱旅游大道建设中,要严控乱搭乱建、非法排污等问题,做好道路沿线绿化,着力建设成为生态景观大道;在治砂工作中,要形成工作常态化机制化,防止非法采砂现象的反弹;在河道治理上,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加强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在矿山综合整治中,要坚持绿色开采、集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在乡村及集镇建设上,要均衡发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与美好人居环境。

 

方能斌强调,要在思想认识上不放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深刻认识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始终绷紧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这根弦;在工作落实上持续抓细抓常,认真对待环保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全面排查,强化综合治理;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切实提高全县上下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在长效机制上出成效,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分工,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人大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主持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视察座谈会。会上,胡俊代表县政府作了关于《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会的县直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就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的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上午的检查(视察)情况,对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发言。

 

杨晓兵指出,近年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保护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一些环保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得到了切实落实。但也存在着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环保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环保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有待进一步夯实等问题。就做好下一步环保工作,他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切实强化措施,补齐环保工作发展短板;正确处理好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落实常态化管理,推动环保工作走法治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