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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戴口罩文明好习惯行动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 2022-03-23 09:15:26 来源: 县文明办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省内疫情呈现多点、多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仍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新冠病毒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也可经气溶胶传播。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是切断新冠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从我做起,养成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公众健康,助力疫情防控。

  一、应戴尽戴口罩。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重点场所从事特殊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和职业人群,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二、凡进必戴口罩。市民朋友进入以下场所或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做到“凡进必戴”,且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一米线”要求: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宾馆、酒店、会场、展馆、机场、车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室内人员密集的场所;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出租车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校门口等室外场所时;

  4.在医院就诊陪护,在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候,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6.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7.从有疫情的省份非管控区域来青返青三天内及离青前往有疫情的省份,要加强自我监测,与他人接触时戴好口罩;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三、科学佩戴口罩。口罩的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1.日常注意手卫生,佩戴和摘下口罩时要洗手;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4.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5.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6.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四、正确处置废弃口罩。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归为其他垃圾处理,在医疗机构或公共场所使用后的废弃口罩要投放在指定容器内。在正确处理丢弃口罩后,要及时清洗双手。

  五、党员带头人人参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带动身边亲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市民朋友发现身边人应戴未戴口罩等情况时,也请及时提醒其科学规范戴好口罩。

  广大市民朋友们,预防疫情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倡议,养成正确佩戴口罩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线。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家园。

  青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