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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法律援助流动服务暖民心

发表时间: 2016-12-16 14:38:59 来源: 县文明办

针对困难群众多居住于偏远农村、离乡镇中心远,交通不便的状况,近年来,青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接待咨询、巡回受案,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一是建立顾问服务制度。在全县117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设置法律援助联络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定期对联络员进行调整。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依托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法律顾问律师定期赴村或通过电话解答村民法律咨询,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顾问律师负责承办所在顾问村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是推行上门服务措施。安排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乡镇工作站人员、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怀孕或处于国家规定产假期的妇女、遭受工伤的农民工和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群众开展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实现了“哪里需要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就出现在哪里”。

 

三是组建流动服务队伍。近年来,青阳县成立三支流动服务队伍。第一支由19名专业女性律师和女性陪审员组成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第二支由律师、公证员等20余人组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团,每月安排两名律师赴驻青部队开展流动服务,为军人军属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增强驻青官兵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第三支通过“青阳网”招募20余名热心法援事业的志愿者组建成新媒体宣传团队,定期开展流动宣传活动。通过组建三支队伍,全县流动服务队伍正朝着规模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四是开展流动宣传活动。制作流动工作站标牌,将全县司法警车打造成流动法律援助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法律援助进社区、农民工法律知识进乡村等流动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进看守所、进学校、进宗教等场所活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讲解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开展流动宣传活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现场受理案件服务。   

 

一年来,村法律顾问律师解答村民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办理所在村法律援助案件70余起,青阳县法援中心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共计12次,流动服务队伍开展服务宣传活动3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通过开展流动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切实解决了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服务理念,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